為了滿足不同層次醫療衛生保健的需要,根據浙江省物價局、浙江省衛健局、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《關于調整部分醫療服務項目紀價格的通知》(浙價醫(2015)137號)有關規定,我院臨床營養科擬開展人體成分分析檢測項目,擬收取價格如下:
樂清市第二人民醫院
2022年6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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